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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捷扶康 |
通用名称: | 艾考恩丙替片 |
品牌名称: | 捷扶康 |
剂型: | 片剂 |
功能主治: | 适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HIV-1)感染的且无任何与整合酶抑制剂类药物、恩曲他底或替诺福韦耐药性相关的已知突变的成人和青少年(年龄12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为35kg)。 |
用法用量: | 应由HIV疾病管理经验丰富的医生发起治疗。剂量:成人和年龄为12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为35kg的青少年每日一次,每次一片,随食物服用。如果患者在正常服药时间的18小时内漏服一剂,则患者应尽快随食物补服一剂,并恢复正常服药时间。如果患者漏服一剂超过18小时,则患者不应服用漏服的剂量,仅恢复正常服药时间即可。如果患者在服用本品后1小时内呕吐,则应再服用一片。老年人对于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肾功能损害对于肌酐清除率(CrCl)估值z30mL/min的成人或青少年(年龄至少为12岁且体重至少为35kg),无需调整剂量。对于CrC1估值<30mL/min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因为该人群中使用本品的可用数据有限(参见[药代动力学])。对于在治疗期间CrCI估值下降至低于30mL/min的患者,则应停用(参见[药代动力学])。肝功能损害:在轻度(Child-PughA级)或中度(Child-PughB级)肝功能损害患者中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C级)患者中进行研究;因此,不推荐将本品用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儿童人群?尚未确定在12岁以下或体重<35kg的儿童中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无可用数据。给药方法:口服,每日一次随食物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不可咀嚼、碾碎或掰开服用。 |
禁忌: | 既往对本产品中所含活性成分或任一辅料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由于可能会出现严重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失去病毒学应答以及可能对捷扶康(艾考恩丙替片)产生耐药性,因此禁止与以下药品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a1-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阿夫唑嗪。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奎尼丁。抗惊厥药: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抗分支杆菌药:利福平。有麦角衍生物:双氢麦角胺、麦角新械、麦角胺。胃肠促动力剂:西沙必利。中草药,圣的翰草(Hypericumperloradpmn)。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精神安定药:鲁拉西酮、匹莫齐特。PDE-S抑制剂:用于治疗肺动脉高压的西地那非。镇静药/安眠药:经口给予型咪达唑仑、三唑仑。 |
注意事项: | 虽然已证明抗反转录病毒治疗的有效病毒抑制作用可显著降低性行为传播的风险,但是无法排除残余风险。应按照国家指南采取防止传播的预防措施。合并感染HIV和乙肝或丙肝病毒的患者对于接受抗反转录病毒治疗的慢性乙肝或丙肝患者,出现严重且可能会致命的肝脏不良反应的风险升高。尚未确定本品在合并感染HV-1和丙肝病毒(HCV)的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丙酚替诺福韦对乙型肝炎病毒(HBV)具有活性。在合并感染HIV和HBV的患者中,停止治疗可能会导致肝炎严重急性恶化。对于停止捷扶康(艾考恩丙替片)治疗的HIV和HBV合并感染患者,应在停止治疗后通过至少数个月的临床及实验室随访进行严密监测。肝脏疾病:尚未确定本品在有基础肝脏疾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 对于原先存在肝功能障碍(包括慢性活动性肝炎)的患者,CART期间肝功能异常的频率增加,应根据标准临床实践进行监测。如果此类患者中存在肝病加重的迹象,则必须考虑中断或停止治疗。乳酸性酸中市/重度肝肿大伴脂肪变性:单独使甩核苷类似物(包括恩曲他演,本品的成分之一和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醋,替诺福韦的第六个前体药物)治疗或联用其他抗反转录病毒药物治疗时,微张发生孔酸性酸中毒和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的报告,包括出现致死病例。任何患者的临床或实捡室结果提示存在乳酸性酸中毒或显著肝毒性(可能包括肝脚大和脂肪变性,即使转氨酶没有显著升高),应暂停治疗。体重和代谢参数:抗反转录病毒治疗期间体重、血脂水平和血糖水平可能会增加。这些变化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与疾病控制和生活方式相关。在一些病例中有证据表明血脂受到治疗影响,而尚无有力证据可表明体重增加与任何特定治疗有关。对于血脂和血糖监测HIV治疗指南已有提及。临床上应适时控制血脂异常。宫内暴露后线粒体功能障碍:核苷(酸)类似物可能对线粒体功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使用司他夫定、去羟肌苷和齐多夫定时此情况最为明显。已在子宫内和/或出生后暴露于核苷类似物的HIV阴性婴儿中报告了线粒体功能障碍;此类线粒体功能腾碍报告主要与采用含齐多夫定的方案进行治疗相关。报告的主要不良反应为血液学疾病(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代谢疾病(高乳酸血症]高脂血症),这些事件通常为一过性事件。较为罕见地报告了一些迟发性神经系统疾病(张力亢进、痉挛、行为异常)。目前尚不了解此类神经系统疾病为短暂性事件还是永久性事件。对于子宫内暴露于核苷(酸)类似物且出现不明病因的严重临床检查异常(特别是神经学检查异常)的任何儿童,应考虑到这些结果。这些检查结果不会影响在孕妇中使用抗反转录病毒治疗以预防HV垂直传播的当前国家指南。 免疫重建炎性综合征:伴有严重免疫缺陷的HIV感染患者在CART开始时,可能会出现无症状或残余条件致病菌引起的炎症性反应,该反应可能会导致出现严重的临床状况或加重症状。通常,在开始CART后最初几周或几个月便观察到该等反应。相关实例包括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全身性和/或局灶性分枝杆菌感染和肺孢子菌(Pneumocystisjiroveci)肺炎。应当评估任何炎症性症状,必要时应给予治疗。此外,曾报告在免疫再激活期间出现了自身免疫疾病(如格雷夫斯病);然而,所报告的发病时间更多变,这些事件可能会在治疗开始后数月时发生。机会性感染:接受本品或任何其他抗反转录病毒治疗的患者可能会继续出现机会性感染和其他HIV感染并发症,因此应由具备HIV相关疾病患者治疗经验的医生继续对该等患者进行密切的临床观察。骨坏死:虽然病因被视为多因素型(包括皮质类固醇使用、饮酒、严重免疫抑制、身体质量指数较高),但是在患有晚期HIV疾病和/或长期暴露于CART的患者中报告的骨坏死病例尤其多。如果患者出现关节疼痛、关节僵硬或活动困难,应建议其寻求医疗建议。肾毒性:无法排除因丙酚替诺福韦给药导致长期暴露于低水平替诺福韦而引起肾毒性的潜在风险(参见(药理毒理])。与其他药品合用:某些药品不应合用(参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应与其地抗反转录病毒药品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应与用于HBV感染治疗的含丙酚替诺福韦、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拉米夫定或阿德福书馆的药品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避孕要求:育龄期女性患者应使用含至少30μg炔雌醇并含诺孕酯作为结合孕激素的激素类避孕药或替代的可靠避孕方法(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清楚合用本品与含除诺孕酯外的其他结合孕激素的口服避孕药的影响,因此应当避免合用。辅料:本品含一水乳糖。因此,患有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配素缺王。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草见遗传问题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应该告知患者在治疗期间已有头晕事件的报告。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生产厂商: | Patheon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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